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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云南省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修复技术措施、监测与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退化草原的生态修复工作及相关管理活动。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Degraded Grassland Ecological Restor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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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3T 1210-2023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技术规程》是云南省发布的关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的技术规范。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提出了“退化草原”的概念为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导致的草原植被覆盖度下降、生产力降低、土壤退化等现象。这一定义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判断依据。
“生态修复原则”强调了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原则。这意味着在进行生态修复时应首先考虑保护现有的自然资源,尽量通过自然恢复的方式实现生态平衡,只有在必要时才采取人工干预措施。
在“修复模式选择”中提到根据退化程度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修复模式。例如轻度退化草原可采用封育结合补播的方法;中度退化则需要增加施肥、灌溉等辅助措施;重度退化则可能需要进行翻耕、客土等更为复杂的工程手段。
“植被恢复技术”指出植被恢复是生态修复的核心环节之一。建议选用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乡土植物作为主要建群种,并且要合理搭配伴生植物以增强群落稳定性。同时还要注意控制播种量避免过度密植影响后期生长。
此外还特别强调了监测与评估的重要性,在整个修复过程中都需要定期对植被覆盖度、生物多样性指数以及土壤理化性质等方面开展监测工作,及时调整方案确保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