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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督导的基本要求、督导内容、督导方法、督导流程及质量控制。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养老机构开展社会工作督导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Norm for Social Work Supervision in Elderly Car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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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1/T 1176-2023《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督导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养老机构中社会工作督导的开展。以下将选取一些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社会工作督导的概念为:由具备一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对其他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的过程。这一定义强调了督导的专业性和指导性,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
其次,在“督导内容”部分,规定了督导应涵盖的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需求评估、心理支持、家庭关系调解等。这表明督导工作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指导,还包括对老年人整体福祉的关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再者,“督导方式”指出可以采用个别督导、小组督导及团队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这种方式能够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调整,既保证了个性化服务又能促进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另外,“督导频率与时间安排”建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正式督导,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次数。这样的频率设置既能保持持续性的监督指导,又不会给被督导者造成过重负担。
最后,“督导效果评价”要求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各方意见并据此改进工作方法。这种闭环管理模式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从而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督导规范》通过明确概念、细化流程等方式为养老机构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指导框架,对于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