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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家畜口蹄疫紧急流行病学调查的技术要求、方法和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发生家畜口蹄疫时的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mergency Epidemiological Investigation of Foot-and-Mouth Disease in Livestock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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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2194-2023家畜口蹄疫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家畜口蹄疫的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以下将选取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调查准备阶段,标准强调了组织保障的重要性。根据第5.1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机构。这表明,口蹄疫的防控不仅仅是兽医部门的责任,而是需要多部门协作,形成合力。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在发生疫情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各方资源,提高应对效率。
其次,关于现场调查的具体操作,第6.2条规定了初步调查的内容和方法。初步调查应包括病例搜索、流行病学资料收集等环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调查人员需要对养殖场户、屠宰场点、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详细记录发病时间、发病数量、临床症状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后续的深入分析至关重要,有助于锁定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再者,标准在第7.3条中提出了实验室检测的要求。明确指出,所有疑似病例均需送至具备资质的实验室进行确诊。同时,还要求采集不同类型的样本,如水疱液、唾液、粪便等,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此外,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实验室检测结果必须由两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审核确认后方可上报。
最后,标准还特别关注了信息报告与发布环节。依据第8.1条的规定,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发布则需遵循“统一口径、及时准确”的原则,由指定机构负责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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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