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矮小症筛查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筛查流程、诊断依据、干预措施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学校及相关单位开展矮小症的筛查与管理工作。
Title:Screening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Dwarfism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7/T 4677—2023《矮小症筛查与管理规范》是山东省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矮小症的筛查、诊断和治疗流程。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筛查部分,标准强调了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的重要性。要求医疗机构定期为儿童测量身高,并与同龄同性别儿童的标准身高曲线进行比较。如果儿童身高低于正常范围的第3百分位或年生长速率小于5厘米,应视为疑似矮小症患者,需要进一步检查。
其次,在诊断环节,标准明确指出矮小症的诊断需排除其他可能导致身材矮小的疾病。这包括甲状腺功能减退、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等内分泌疾病,以及遗传性疾病如软骨发育不全。诊断时应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多种手段进行全面评估。
在治疗方面,标准推荐使用生长激素治疗作为主要干预措施。但前提是确诊为特发性矮小症且骨骺未闭合的患儿。治疗前必须充分告知家长治疗的风险与收益,并获得书面同意。治疗过程中要定期监测生长速度、骨龄进展及可能出现的副作用。
此外,标准还特别关注心理支持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建议建立多学科团队协作机制,包括儿科医生、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共同参与患儿的健康管理。同时鼓励家庭积极参与,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最后,标准提出了质量控制的要求。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总之,DB37/T 4677—2023为矮小症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框架,有助于提升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矮小症患者的诊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