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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移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验收流程、移交流程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达州市城市道路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的验收与移交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and Transfer of Urban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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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17T 86—2023《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移交管理规范》是一项专门针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验收和移交工作制定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从安全管理、设施质量以及流程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对标准中的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验收环节中,标准强调了全面检查的重要性。其中提到,“所有交通安全设施必须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这意味着任何新建或改建的道路交通设施,在正式投入使用前都需要接受严格的第三方检测。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设施本身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避免因设施不合格而引发交通事故。
其次,在设施安装方面,标准指出,“标志牌设置位置应准确无误,且与实际道路条件相匹配”。这表明标志牌的位置选择并非随意决定,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周边环境、交通流量等因素。例如,在弯道处设置限速标志时,其位置应当能让驾驶员提前注意到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此外,关于设施维护管理部分,标准提出,“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每次维修保养情况”。这要求相关部门不仅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还必须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便日后追溯问题根源。同时,还特别强调了定期巡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巡查”,以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并迅速处理。
最后,在验收移交过程中,标准明确了各方责任。“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小组,监理单位参与监督,接收单位确认接收”。这种多方协作机制能够确保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减少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另外,还规定了验收合格后需签署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视为正式移交完成”。
综上所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移交管理规范》通过一系列具体细致的规定,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提高设施的整体水平,更能从根本上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保护公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