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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管理的基本要求、接收与登记、存储与保护、制备与流转、处置及记录等环节的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样品管理工作。
Title:Food Inspection and Testing Institution Sampl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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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03/T368-2023《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管理规范》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发布的关于食品检验检测中样品管理的技术文件。该标准对样品的接收、标识、储存、流转、处理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提升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以下从几个关键点出发,深入解读标准中的重要条款。
首先,在样品接收方面,标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样品接收区,并配备必要的设施以保护样品不受污染或损坏。接收人员需核对样品信息与委托单的一致性,包括但不限于样品名称、数量、状态描述等。如果发现任何不符之处,应及时记录并反馈给送样方。此外,对于需要特殊保存条件的样品,接收时还应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如温度控制、避光存放等。
其次,在样品标识上,标准强调每份样品都必须有唯一且清晰可辨的标识。这不仅有助于防止混淆,也是后续追溯的基础。标识内容通常包含样品编号、来源、采集日期等基本信息。同时,为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的信息丢失或错误,建议采用条形码或者二维码技术来实现自动化管理。
再者,关于样品的储存与流转,标准指出不同类型的样品应当按照其特性分别存放在适宜环境中。例如,易挥发、易变质的样品需要在低温条件下保存;而某些特定成分容易分解的样品,则要采取隔绝空气的方法加以保护。在整个流转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交接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最后,在样品处理阶段,当检验工作完成后,对于不再需要保留的样品,应当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妥善处置。如果是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内的物质,必须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
综上所述,《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管理规范》通过对样品管理全流程的细致规划,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从而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增强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