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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燃煤耦合污泥发电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基本要求、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急管理及人员培训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电厂耦合污泥发电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Title:Safety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Coal-Sludge Co-firing Power Gener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F13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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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ZAWS 005-2024《燃煤耦合污泥发电安全管理要求》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标准。其中,关于“污泥储存与输送系统安全措施”的规定是新旧版本的重要差异点。
在旧版标准中,对于污泥储存池的要求较为笼统,仅提到需设置通风设施。而在新版标准中,明确规定了污泥储存池必须配备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且当污泥含水率超过60%时,应安装强制通风设备。这一变化体现了对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的高度重视。
以某电厂为例,该厂在升级污泥储存池时,按照新版标准增设了可燃气体监测仪和自动排风系统。具体做法包括:选择安装位置高于地面1.5米的监测仪,确保覆盖整个储存区域;同时,在池顶安装轴流风机,设定当甲烷浓度达到预警值时自动启动排风程序。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降低了因污泥发酵产生沼气引发的安全隐患。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遵循TZAWS 005-2024的新要求,能够显著提升燃煤耦合污泥发电项目的本质安全性。企业应当以此为契机,全面排查现有设施,及时整改不符合新标准的部分,保障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