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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装配式混凝土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及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综合管廊工程。
Title:Technical Code for Prefabricated Concrete Comprehensive Duct Bank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43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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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5103-2016装配式混凝土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是一部专门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综合管廊工程的技术规范,它为装配式混凝土综合管廊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提供了技术指导。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设计阶段
条文:4.1.1 综合管廊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相关规定,并应考虑综合管廊内管线的荷载以及地震作用下的影响。
解读:此条文强调了在设计阶段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对综合管廊造成影响的因素。不仅要依据国家通用规范来确定基本荷载,还需特别关注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布置所产生的附加荷载,同时不能忽视地震等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破坏力。这要求设计人员在制定设计方案时,要充分调研现场条件,合理估算各类荷载值,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条文:4.2.3 预制构件的设计应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并应具有良好的装配性能。
解读:预制构件是装配式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因此,在设计预制构件时,必须确保其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即强度)、抵抗变形的能力(即刚度)以及整体稳定状态。此外,由于装配式建筑的一大特点是通过拼装完成施工,所以还必须重视构件之间的连接方式,保证它们能够方便快捷地组装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结构体系。
施工阶段
条文:5.1.2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
解读:本条明确了施工单位的责任,即严格遵循已经过审批的设计方案开展工作。任何未经许可的设计变更都可能导致安全隐患或降低工程质量。因此,施工单位在接到任务后,首先要仔细核对设计图纸,理解设计意图,然后按照图纸组织施工。如果遇到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应该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协商解决办法,而不是自行决定改变原定计划。
条文:5.3.4 预制构件进场前应对每件产品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解读:预制构件作为装配式建筑的基础材料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最终成品的质量。因此,在预制构件运抵工地之前,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材质检测等方面。只有当所有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时,才能准许这些构件投入使用。这样做不仅可以避免因不合格产品而造成的返工损失,也有助于提高整个项目的施工效率。
验收阶段
条文:7.1.1 工程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各方共同参与验收工作。
解读:综合管廊工程是一项复杂且涉及多个专业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验收过程自然也较为繁琐。根据该条规定,在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需牵头召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共同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评估。这一做法有助于确保各方都能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出发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从而进一步完善工程品质。
条文:7.2.2 对于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完成验收程序。
解读:隐蔽工程是指那些被后续工序所掩盖、无法直接观察到的部分,如基础工程、地下管道铺设等。这类工程一旦出现问题往往难以修复,因此在覆盖之前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具体而言,就是要求施工单位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到场监督,对照设计图纸逐一核实各项指标是否达标,只有确认无误之后方可继续下一步工序。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因疏忽大意而导致的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