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生产的技术要求、流程和质量控制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的采集、处理与建库工作。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Production of Basic Geographic Entity Data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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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13/T 292-2023《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生产技术规程》是山东省临沂市发布的地方标准,用于规范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的生产流程和技术要求。以下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数据采集范围与内容
标准明确指出,基础地理实体数据采集应覆盖行政辖区内的全部陆域和水域。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地貌、居民地、交通设施、水系、植被等五大类地理要素。其中特别强调了对重要基础设施如桥梁、隧道、港口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点的精准定位和描述。这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生产单位需要结合最新的遥感影像和实地调查资料,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数据处理精度要求
对于平面位置精度,规定中心城区不低于0.5米,一般城区不低于1.0米,乡村地区不低于2.0米。高程精度方面,要求相对误差不超过±0.3米。这一精度要求旨在满足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及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需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生产单位应当采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并通过多源数据融合提高成果质量。
数据格式与编码规则
标准提出了统一的数据交换格式为GML(Geography Markup Language),并制定了详细的编码体系。例如,每种地理要素都有唯一对应的代码,如“123”代表湖泊,“456”表示铁路等。这种标准化编码有助于实现跨平台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同时也便于后期的数据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
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数据质量,标准要求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事前检查、事中监控和事后验收三个阶段。特别是在数据采集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必要时重新采集数据。此外,还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的质量评估,以增强结果可信度。
综上所述,《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生产技术规程》不仅明确了数据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技术指标,还特别注重实际操作中的细节把控,为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提供了有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