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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5T 3254.3—2023 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规范 第3部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培训
    19 浏览2025-06-03 更新pdf0.4MB 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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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所有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atering Service Units - Part 3: Health Management of Employees
    中国标准分类号:X45
    国际标准分类号:67.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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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5T 3254.3—2023 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规范 第3部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 拓展解读

    DB15/T 3254.3—2023《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规范 第3部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健康检查要求

    标准规定,所有从业人员在入职前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还需进行一次常规健康检查。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还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这一要求确保了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防止因健康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培训与考核

    标准强调,从业人员需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个人卫生要求等。通过培训和考核,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三、个人卫生管理

    标准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提出了严格要求,包括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不留长指甲、不佩戴饰物等。这些措施能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保证食品制作过程的清洁卫生。

    四、患病报告制度

    标准明确规定,从业人员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或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立即停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向单位报告。单位应及时安排调岗或离岗治疗,直至康复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应急处理

    标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异常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暂停其工作,进行排查和处理,必要时进行医学观察,确保不影响食品安全。

    六、档案管理

    标准强调,餐饮服务单位应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包括健康检查记录、培训考核记录、患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档案信息应真实完整,便于追溯和核查。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条文,餐饮服务单位能够更好地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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