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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与暂存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Collection and Temporary Storage of Medical Waste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Z7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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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规范》(DB3311/T 237—2023)是浙江省丽水市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与暂存工作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从医疗废物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对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标识、储存条件及转移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以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和处置。
标准中特别强调了医疗废物分类的重要性。根据GB 39707-2020《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被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五大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这些类别分别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容器进行存放。例如,感染性废物应放入黄色塑料袋内,而损伤性废物则需装入防刺穿的硬质容器中。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医疗废物包装的具体要求。所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有效防止泄漏和扩散。对于液体废弃物,应当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容器盛装,并在外层增加防水保护措施。每件包装物或容器上都必须贴有清晰可见的标签,标明废物种类、产生日期以及重量等信息。
在医疗废物暂存方面,标准提出了严格的空间布局和技术要求。医疗机构必须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点,该区域应远离生活区、食品加工区以及其他敏感场所。暂存点内部需要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同时,各类医疗废物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交叉污染。
另外,标准还明确了医疗废物转移过程中的责任分工与操作流程。当医疗废物达到一定数量时,应及时联系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进行清运。在此过程中,双方需填写完整的交接记录单据,确保可追溯性。运输车辆也必须满足特定的技术条件,如配备GPS定位系统、监控摄像头等设备。
总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规范》(DB3311/T 237—2023)通过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措施,为医疗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不断完善自身的废物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