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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及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管理制度与记录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其他相关单位可参照执行。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Laboratory Hazardous Waste Pollu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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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3201/T 1168-2023》是南京市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实验室有效管理危险废物,减少环境污染风险。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
标准要求实验室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并在容器上清晰标明废物名称、类别及危害信息。例如,对于具有腐蚀性的废酸废碱,需使用耐腐蚀材质的容器,并贴上明确的标签以警示潜在危害。
废物暂存管理
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区,确保区域通风良好且远离火源。所有暂存的危险废物必须登记造册,记录内容包括产生日期、种类、数量等信息。此外,暂存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期限应及时转移至专业处置单位。
处置流程
标准强调了危险废物处置的规范化操作。实验室不得擅自倾倒或掩埋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同时,在每次处置后,实验室需保存完整的交接记录,包括运输单位资质证明、处置方式等内容。
员工培训
为保障安全,实验室应对员工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涵盖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以及应急措施等方面。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处理能力,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以上是对DB3201/T 1168-2023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对实验室管理者提供实际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