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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人员、设备、试剂、操作流程、质量控制及结果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的质量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Management of Pathogenic Microbial Nucleic Acid Testing in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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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5861-20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是河北省发布的关于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质量管理的技术性文件。以下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开展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这意味着检测机构不仅需要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和人员配置,还需要制定详尽的操作规程、记录保存制度以及内部审核机制。
其次,在样品采集与处理环节中,标准强调了样本采集前需对采样对象进行严格评估,确保采集的样本具有代表性且符合检测需求。同时规定了样本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低温保存措施以防止污染或变质,并且整个过程都应当有详细的书面记录留存备查。
对于实验室检测部分,则特别指出实验室内应实行分区管理,避免交叉污染。所有使用的试剂耗材均需经过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每次实验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校准检查。此外,还要求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活动来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数据管理和报告出具方面也有严格的规定。检测完成后应及时将原始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并妥善保管至少五年以上;出具最终报告时则需由至少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才能对外发布。
最后,本标准还提出了持续改进的要求,即鼓励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断优化自身流程,通过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等方式全面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从多个维度规范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旨在保障检测结果科学可靠的同时也为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