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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流程。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制造业领域内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评价工作。
Title:General Rules for Evaluation of Digital Workshop and Smart Factory
中国标准分类号:L78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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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869-2023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评价通则》是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的建设、运行及评价工作。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标准的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提出了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概念。数字化车间是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信息化管理的企业生产车间;而智能工厂则是以数字化车间为基础,进一步集成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制造执行系统(MES)等多层级信息系统,形成具备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能力的综合型智能制造单元。这一概念界定为后续评价提供了清晰的方向。
其次,在评价指标体系中,该标准构建了一个多层次的评价框架。其中包括基础条件、技术能力、应用成效三大类一级指标,并细化为若干二级指标。例如,在技术能力方面,强调了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应用情况、生产设备联网率以及数据采集覆盖率等内容。这些具体要求不仅反映了当前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需求,也为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指明了努力方向。
再者,关于评价方法的规定也十分详尽。标准指出应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其中定量分析主要依靠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得分;而定性分析则需结合专家意见对难以量化的因素作出判断。此外还特别提到对于某些关键绩效指标如产品合格率、能源消耗水平等需要定期监测并记录变化趋势,以便持续改进。
最后,在结果应用上,《DB21/T 3869-2023》强调评价结果应当作为政府扶持政策制定参考依据之一,同时也为企业自身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竞争力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建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标准能够随着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不断更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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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