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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施工过程控制、监测与管理以及应急措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各类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Title:Guideline for Dust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t Construction Sit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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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205/T119-2023《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导则》是湖北省宜昌市发布的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地方标准。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明确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概念,即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同时规定了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范围,包括土方作业、结构施工、装饰装修等各个阶段。
二、基本要求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2. 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且应保持整洁完好。
4.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
三、扬尘控制措施
1. 土方作业
(1)土方开挖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减少扬尘产生;
(2)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防止遗撒;
(3)渣土临时堆放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定期洒水保湿。
2. 结构施工
(1)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防止灰尘外溢;
(2)楼层垃圾应及时清理,避免长时间堆积;
(3)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及钢筋进行清扫,防止粉尘飞扬。
3. 装饰装修
(1)材料搬运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产生扬尘;
(2)打磨作业应使用吸尘设备,确保作业区域清洁;
(3)涂装作业应选择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涂料,并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四、监督管理
1. 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2.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
3.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应急响应
当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加大洒水量、暂停易产生扬尘工序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程度。
六、附录
提供了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记录表格模板,便于企业规范化管理。
该标准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有助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各相关单位需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