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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认定原则、条件、程序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申报、认定与管理工作。
Title:Recognition Specifications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Demonstration Bases and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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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03/T 27-2023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认定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关键条文的深入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即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去的过程。这一定义强调了转化过程中的实际应用性和经济价值。
其次,在“基本原则”章节中提到,认定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这意味着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但具体实施则由市场驱动,确保转化活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再者,“申报条件”规定了申请成为示范基地或示范企业的基本要求。例如,企业需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且在过去三年内有成功的科技成果转化案例。这些条件旨在筛选出那些真正具备转化实力的企业和个人。
此外,“评价指标体系”部分详细列出了评估时所考虑的各项指标及其权重。其中包括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成效、人才培养情况等多个维度。通过这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可以更客观公正地衡量一个基地或企业的整体水平和发展潜力。
最后,“监督管理”条款指出,对于已获得认定资格的单位,将实行定期复核制度,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究相应责任。此举有助于维护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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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