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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的基本要求、审核流程、审查内容和相关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青岛市各级行政机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
Title:Administrative Normative Document Legality Review and Filing Examination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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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02T 23-2023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规范》是青岛市地方标准,旨在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关于合法性审核的基本要求
文件规定合法性审核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专业高效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审核过程中,不仅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还应从全局角度出发,确保审核意见的专业性和及时性。同时,强调了审核人员需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外界干扰。
二、明确审核范围
该标准明确指出,所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这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方面的规定。通过界定清晰的审核范围,可以有效避免遗漏重要事项,保障公众权益。
三、关于备案审查的具体流程
文件对备案审查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由制定机关将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交给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其次经过专家论证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形成最终意见;最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备案。这一系列步骤既保证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又提高了文件的质量。
四、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
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警告、罚款甚至撤销不当决定等。此外还建立了定期检查评估制度以及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法治环境。
以上是对部分核心内容的深入剖析,希望有助于理解并正确应用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