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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文件收集、整理、归档的原则、程序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文件的收集与归档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 Collection and Archiving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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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4574-2023建设工程文件收集与归档标准》是安徽省地方标准,自2023年11月28日起实施。该标准对建设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移交等环节进行了系统规范,旨在提高工程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文件收集的基本要求
根据标准第5.1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明确文件收集范围,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具体来说,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和专业类别,确定需要收集的文件种类。例如,在工程准备阶段,应当收集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在施工阶段,则要重点收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资料。
文件整理的具体规定
第6.2条指出,工程文件应按专业分类整理,且每类文件内部需遵循时间顺序排列。对于文字材料而言,其规格应统一为A4纸张大小。如果文件幅面过小或过大,均需进行裱糊处理以满足归档要求。此外,所有文件都必须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工具填写,禁止使用铅笔、红色墨水笔等容易褪色的材料。
归档工作的核心要点
依据第7.3条,归档时应编制详细的目录清单,列出每份文件的名称、编号、页数等内容。同时,还应对电子文档进行备份并设置访问权限,防止数据丢失或未经授权的修改。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均不得纳入公开归档范围,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移交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标准第8.1条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需将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给城建档案馆或其他指定机构。移交前,双方需共同清点核对所有资料,并签署交接凭证。若发现缺失或损坏的情况,接收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限期补正。
通过上述解读可以看出,《DB34/T 4574-2023》不仅明确了各项操作流程,而且强调了质量控制的重要性,这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长期运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