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原则、评估流程、评估方法、报告编制及备案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作出重大决策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of Major Decision-making DB3201/T 1163-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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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1/T 1163-2023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是南京市地方性技术规范,于2023年正式实施。该标准从评估原则、流程、方法到结果运用等方面,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了全面指导。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要原则是合法性原则。标准明确要求评估工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决策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这意味着在开展评估时,需对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是否与现行法律相抵触、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等。这是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础。
其次,关于风险识别环节。标准提出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潜在风险。具体而言,需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并结合历史案例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特别强调要重点关注就业、环境、民生等领域的影响,这体现了对民生关切的高度关注。
在评估方法部分,标准推荐使用综合评价法。即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将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要求建立风险清单,列出每个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成因及应对措施。这种量化评价方式有助于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结果应用方面,标准要求评估报告必须包含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这表明评估不仅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还强调了评估结论应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未经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实施,从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此外,标准还对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第三方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并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这一规定旨在保证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防止利益冲突。
最后,标准强调了信息公开透明原则。要求在评估过程中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这不仅有利于增强公众对决策的理解和支持,也有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
总之,《DB3201/T 1163-2023》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了系统化的操作指南,其核心在于通过科学规范的评估程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