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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申请人在线真实意思表示及查验的相关要求、流程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通过互联网进行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对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确认与查验。
Title:Internet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 Online Authentic Intent Verification and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s for Applica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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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在线真实意思表示及查验规范》(DB3410T 23-2023)是指导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线上业务的重要技术文件。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重点解读一:申请人的身份验证要求
标准第5.1条规定,申请人需通过实名认证后方可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具体要求包括: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注册;采用人脸识别或数字证书方式完成身份核验。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申请人的真实性和唯一性,防止虚假申请行为的发生。
重点解读二:电子签名的应用规范
根据第6.2条,电子签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申请人需在登记系统内设置个人数字签名,并对每份申请材料进行独立签署。此外,签名过程须具备不可否认性,即一旦签名生成便无法篡改,以保障交易的安全可靠。
重点解读三:真实性承诺书的内容与签署
标准第7.1指出,申请人必须填写并签署《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书》。承诺书中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明确知晓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责任;保证所提供资料准确无误且未隐瞒任何重要事实;同意接受相关部门核查。此条款强化了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意识,有助于减少因信息失真引发的纠纷。
重点解读四:在线核实机制的建立
第8.3条强调,登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在线核实体系。对于涉及重大财产转移的情形,可通过电话回访、视频访谈等方式进一步确认申请人的真实意愿。同时,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审查,提升查验工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重点解读五:异常情况处理流程
当发现申请人存在伪造证件、冒名顶替等嫌疑时,依据第9.2条的规定,登记机关有权暂停相关业务办理,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此期间,申请人有义务配合调查,提供补充证明材料。该条款明确了异常处置原则,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在线真实意思表示及查验规范》通过一系列严谨细致的规定,从身份验证到材料审核再到后续监管,构建起完整的线上操作框架,既保障了交易双方权益,又促进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