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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的基本要求、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保障措施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级人大及其相关机构在基层单元建设中的实践与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Grassroots Units of People's Congress Practicing Whole-process People's Democracy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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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规范》(DB33/T 100-2023)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它为基层人大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款出发,深入解析其核心内容。
首先,在“组织架构”部分,该标准要求设立由人大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的议事会,并明确议事会的职责包括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重大事项及监督执行情况。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人民群众能够直接参与到公共事务决策中来,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
其次,“信息公开”章节强调了信息透明度的重要性。标准指出,基层单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人大活动信息,如会议纪要、议案处理结果等,以便于公众了解并参与讨论。这不仅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也提高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感。
再者,“工作机制”中特别提到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要求每位人大代表定期走访选区,收集民意并向有关部门反馈。这种机制有助于拉近代表与民众之间的距离,使得政策制定更加贴近实际需求。
此外,“评估考核”部分引入了第三方评价体系,用于衡量基层单元建设成效。通过科学合理的指标设置,可以客观地反映各项工作开展状况,促进持续改进和完善。
综上所述,《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规范》从多个维度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框架,对于推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明确了操作流程,还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