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气象服务产品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及各类产品的定义。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气象服务产品的开发、制作、发布和管理。
Title:Highway Meteorological Service Product Class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4T 2839-2023《高速公路气象服务产品分类》是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主要用于规范高速公路气象服务产品的分类。该标准对于提升高速公路气象服务水平,保障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中明确了高速公路气象服务产品的定义,即为高速公路用户提供与天气相关的各类信息和服务。这些服务产品按照不同的气象要素和服务对象进行了细致的划分。
例如,标准中提到的能见度类服务产品,包括了雾天预警、低能见度提示等。这类服务产品要求能够及时准确地向驾驶员提供前方路段的能见度信息,帮助驾驶者做出合理判断。具体来说,当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立即发布一级预警,提醒车辆减速慢行或选择安全地点停车等待。
降水类服务产品则涵盖了雨、雪、冰雹等不同类型的降水情况。标准要求在降水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比如连续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需启动相应级别的降水服务,包括路面湿滑警告和积水路段提示等。
风速风向类服务产品主要针对大风天气。当瞬时风速达到每秒17.2米以上时,应发布强风警报,并建议大型车辆谨慎行驶或暂停出行。
此外,温度类服务产品也非常重要,特别是在极端寒冷或炎热条件下。标准指出,在气温低于零下10摄氏度或高于35摄氏度时,应当提供保暖或防暑降温的相关建议。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服务产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求各气象服务单位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各类气象服务产品能够在第一时间传递给用户。
总之,《高速公路气象服务产品分类》标准通过科学合理的分类,为高速公路气象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原则和技术支持,有助于提高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