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河道防汛特征值率定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内河道防汛特征值的确定及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Determination of River Flood Control Characteristics in Hen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河道防汛特征值率定规范》(DB41/T 2533-2023)是河南省地方性技术标准,用于指导河道防汛特征值的科学合理确定。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该规范第4.1条指出“防汛特征值应包括洪水位、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这一规定明确了防汛特征值的基本构成,强调了在防汛工作中不仅要关注最高洪水位,还要设定合理的警戒与保证水位,以确保防洪安全。
根据第5.2条,“洪水位的确定应基于历史最大流量数据,并结合地形地貌等因素综合分析”。这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收集至少近30年的完整水文资料,采用频率分析法计算设计洪水位。同时要充分考虑河床淤积、堤防加固等变化对水位的影响。
第6.3条规定“警戒水位一般为高于常水位1至1.5米”。此条款给出了一个大致范围,但具体数值需结合河道实际情况调整。比如对于弯曲型河道,由于水流集中可能需要适当降低警戒线;而对于平原型宽浅河道,则可以适度提高警戒高度。
第7.4条强调“保证水位不得低于设计洪水位”,并要求留有0.5-1米的安全超高。这表明在设置保证水位时既要满足防洪需求又要兼顾工程运行安全,避免因预留空间不足而引发险情。
第8章特别提到监测与评估机制的重要性,要求定期复核防汛特征值,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修正。特别是在遭遇超标准洪水后,必须重新核定各项指标参数,确保后续防御工作的有效性。
总之,《河道防汛特征值率定规范》从理论依据到实践应用都提供了详实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全省范围内河道防汛工作的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