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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的基本原则、配置要求、规划内容及技术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Urban Public Facilities Supporting Planning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4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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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1/T 1159-2023城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规范》是南京市地方性技术标准,于2023年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要求、服务半径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以下从几个关键条文出发进行详细解读。
重点条文一: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置要求。标准规定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市级、区级和社区级三级配置体系。其中市级设施应覆盖全市域范围,服务人口不少于200万;区级设施服务于辖区居民,服务半径不超过3公里;社区级设施以步行10-15分钟可达为原则。这一分级配置体系有助于形成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公共服务网络,满足不同区域居民的需求。
重点条文二:教育设施规划布局要求。标准明确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服务半径分别为300米、500米和800米以内。新建居住区需按照每千人40名小学生、30名中学生的标准配建相应规模的学校。同时要求学校周边设置足够数量的接送车位及非机动车停放点,保障上下学时段交通顺畅。
重点条文三:医疗卫生设施配置标准。根据常住人口规模确定医院等级与床位数,其中二级综合医院床位数不应少于300张,三级医院床位数不得低于500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控制在3-10万人之间,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此外还提出急救站点间距不大于5公里,确保紧急医疗救援快速响应。
重点条文四:文化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指引。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等宜布置于城市中心区或副中心位置,服务半径不宜超过4公里。中小型文体活动场所则要深入到各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部,保证居民步行10分钟内即可到达。体育场地面积指标方面,人均室外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人均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
重点条文五:商业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商业中心分为市级、地区级和社区级三个层级。市级商业中心服务半径原则上不小于6公里,地区级商业中心服务半径为2-3公里,社区级商业中心服务半径为500-1000米。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应按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七比例预留商业用途空间,并合理安排超市、餐饮、零售等业态组合。
重点条文六:公共交通站点与配套设施衔接。标准强调公交枢纽站、地铁站等主要公共交通节点周边必须同步规划建设停车场、自行车租赁点等换乘设施。具体而言,轨道交通站点500米范围内应至少布置一处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数量不低于站点日均客流量的10%。另外还需设置无障碍通道、母婴室等人性化设施,提升乘客出行体验。
重点条文七:停车泊位供给标准。居住建筑按照每户1.0-1.5个车位配置;办公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提供0.3-0.5个车位;商业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提供0.5-1.0个车位。值得注意的是,鼓励采用立体停车库形式节约土地资源,并优先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重点条文八:绿地与开放空间系统构建。要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其中社区公园服务半径不得超过500米。城市绿道网络密度达到0.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连接主要居住区、商业区、教育机构等重要节点。同时提倡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增加城市绿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综上所述,《DB3201/T 1159-2023城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规范》通过科学合理的指标设定和细致周全的技术指引,在完善城市功能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灵活运用,确保各项设施既满足当前需求又具备适度超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