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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乡镇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不同类别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乡镇机关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确定及档案保管期限划分。
Title:Archiving Scope of Township Document Materials and Archives Retention Period DB21T 1019-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B06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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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1019-2023 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为乡镇机关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与档案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归档范围的规定。标准指出,凡是在乡镇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都应当归档。这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文件。例如,乡镇政府在处理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事务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均需纳入归档范围。这些文件材料不仅是乡镇工作的重要记录,也是日后查阅和研究的重要依据。
其次,关于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标准明确了不同类别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对于一般性的行政管理文件,其保管期限通常设定为永久或长期。而针对特定事项如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活动等形成的文件,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长的保管期限。此外,涉及个人隐私或者敏感信息的文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合理的保管期限。
再者,标准还强调了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文件逐渐成为乡镇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标准特别提出,对于能够通过信息系统生成并存储的文件材料,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并及时进行归档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电子文件管理系统,确保电子文件的安全存储和有效利用。
最后,标准还对档案整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在归档时,应遵循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的原则,编制详细的目录清单,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并且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及时清理过期或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保持档案库房整洁有序。
综上所述,《DB21/T 1019-2023 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通过对归档范围、保管期限以及电子文件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乡镇机关单位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乡镇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乡镇工作的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