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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告经营业务的基本要求、组织架构与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及服务质量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企业及相关机构。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dvertising Operation Busines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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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3583-2023《广告经营业务管理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广告经营活动,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以下从标准中挑选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在第4.1条明确了广告经营者应具备的资质要求。规定广告经营者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这意味着企业不能超范围经营广告业务,同时必须确保相关负责人熟悉广告法律法规。企业还需配备专业人员,包括设计、制作和发布广告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次,在第4.2条强调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要求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这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共同承担责任,确保广告信息真实准确。例如,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发布。
第5.1条对广告发布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广告发布前需经过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包括广告主资格、广告内容合规性以及广告表现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过程中特别强调要检查是否存在违法不良信息,如涉及国家禁止内容或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
此外,第6.1条提出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广告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这一规定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提供证据支持,同时也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最后,第7.1条关注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鼓励广告从业者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通过定期培训等方式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以上几个方面的解读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了明确指引,有助于推动整个广告行业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