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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基本要求、机构与人员、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质量管理及文件记录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药品储存和配送的服务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Delegated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of Pharmaceutic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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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 2803—2023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管理规范》是山西省发布的关于药品委托储存和配送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中明确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责任划分。根据第5.1条规定,委托方应当对所委托的药品质量负全责,并需向受托方提供完整的药品信息资料。这意味着即使药品实际由受托方储存和配送,委托方依然要承担全部的质量责任,不能因外包而推卸义务。这要求企业在选择合作方时必须慎重评估其资质和能力。
其次,在第6.2条关于储存条件方面,标准要求受托方应具备符合GSP要求的仓储设施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以确保正常运行。这一点特别强调了硬件设施的重要性,包括温湿度监控系统、防虫防鼠措施等。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设施管理制度,确保储存环境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再者,第7.3条涉及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标准指出,承运单位必须使用经过验证的冷藏车或保温箱,并采用实时温度监控技术。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冷链药品在整个运输环节的安全性。企业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包括路线规划、应急处理预案等内容,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此外,第9.1条明确了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作为双方合作的基础文件,不仅能够保护双方利益,还能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法律依据。因此,企业务必重视合同条款的完整性与严谨性。
最后,标准还特别强调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第10.2条规定,双方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与追溯功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有效提升管理效率,同时也能满足监管部门对于药品流通全过程可追溯的要求。企业需要投入资源开发或引进适合自身需求的信息系统,并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综上所述,《DB14T 2803—2023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管理规范》从多个维度对企业提出了严格要求,旨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这些规定的必要性,将其融入日常运营之中,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