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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的基本要求、调解流程、服务质量与改进以及相关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的机构及相关人员。
Title:Specification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spute Mediation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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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606—2023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规范》是黑龙江省地方标准,于2023年实施。该标准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服务流程、人员要求、机构建设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关于调解员的要求,标准指出调解员应具备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知识,并且需要有三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此外,调解员还需定期参加培训以保持其专业能力。
在调解程序方面,标准强调了调解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案件受理、当事人身份核实等环节。同时,规定了调解过程中需遵循的原则,如自愿原则、公正原则等,确保调解过程合法合规。
对于调解协议的达成与履行,标准要求调解员应当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书。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标准还特别提到调解记录的重要性,要求全面、准确地记录整个调解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讨论内容及结果等信息,这些记录将作为重要的档案保存。
以上是对《DB23/T 3606—2023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规范》中部分内容的深入解析,希望对从事或关注此领域的专业人士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