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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恶臭异味现场嗅辨的术语和定义、人员要求、工作程序、现场操作步骤、数据记录与分析以及质量保证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恶臭异味污染源及环境空气中的气味强度和气味类型的现场嗅辨评价。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 for On-site Olfactory Discrimination of Odor and Malodor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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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ACEF 155-2024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中关于嗅辨员选拔标准的变化分析与应用方法
在新旧版本标准中,嗅辨员的选拔标准是变化较大的部分。相较于TACEF 155-2018,TACEF 155-2024对嗅辨员的要求更加严格和科学。
首先,在嗅觉敏感度方面,新标准提高了嗅辨员的筛选门槛。旧版标准要求嗅辨员能够识别至少6种常见恶臭物质,而新版标准则提高到至少10种。这一改变主要是基于近年来对恶臭污染研究的深入,发现实际环境中存在的恶臭物质种类更多,浓度范围更广,因此需要嗅辨员具备更强的识别能力。
其次,在健康状况方面,新标准增加了多项排除性条款。例如,新版标准明确规定嗅辨员不得患有鼻炎、鼻窦炎等影响嗅觉功能的疾病。此外,还要求嗅辨员定期进行耳鼻喉科检查,确保其嗅觉器官处于良好状态。这些规定旨在保证嗅辨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那么如何正确应用这一新的嗅辨员选拔标准呢?首先,在招聘嗅辨员时,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通过专业的嗅觉测试来评估候选人的嗅觉敏感度。对于识别能力未达标的人员,不应予以录用。其次,建立完善的健康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嗅辨员进行健康体检,一旦发现有影响嗅觉健康的疾病,应及时调离岗位。最后,加强培训工作,让嗅辨员掌握更多的恶臭物质知识,提高其识别能力和技术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更好地落实TACEF 155-2024中关于嗅辨员选拔标准的新要求,为准确判断恶臭污染提供可靠的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