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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服务质量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报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服务质量的评价。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Grassland Pest Control Service Quality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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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2156-2023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服务质量评价规范》是青海省针对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服务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这项标准对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服务的质量评价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对于提升草原生态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服务的基本要求。其中规定,服务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必要的设备设施。这为确保服务质量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标准要求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其次,在技术服务方面,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防控作业前应对草原生态系统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明确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及危害程度。防控过程中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技术措施,优先选择环保型药剂和器械,严格控制用药量和施药频率,避免对非靶标生物造成影响。防控结束后还应对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再者,标准对人员素质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从事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的技术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能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服务机构应当主动向服务对象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应急预案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当地牧民参与到防控工作中来,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标准设置了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技术水平、工作效率、安全防护等多个维度。评价结果将作为衡量服务机构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纳入信用档案管理。
总之,《DB63/T 2156-2023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服务质量评价规范》从多个层面规范了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服务的行为准则,为实现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