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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手工监测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污染物的手工监测,其他行业可参照执行。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ow Concentration Emission Monitoring of Fixed Pollution Sources in Coal-fired Power Plants in Liaoning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X7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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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793-2023是辽宁省针对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制定的技术规范。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低浓度排放监测工作。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场景,确保监测活动有据可依。
2. 监测点位设置:要求监测点应设在排气筒出口处或烟道上,并且要避开弯头、阀门等可能影响测量准确性的位置。此外,还规定了点位的具体高度和距离要求,以保证数据的代表性。
3. 采样方法:对于颗粒物的采集,推荐使用等速采样的方式,并详细说明了采样管插入深度及角度的要求;对于气态污染物,则需根据其物理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吸收液或吸附剂进行富集后再分析。
4. 仪器设备校准与维护:所有用于监测的仪器设备都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零点漂移、量程漂移以及重复性等性能测试,确保测量结果可靠。
5. 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计算等内容,通过这些手段来评估整个监测过程的质量状况,提高数据可信度。
6. 数据处理与报告编制:强调了原始记录的重要性,要求完整保存每次监测的所有相关信息;同时给出了如何正确计算平均值、标准偏差等统计参数的方法,以及最终形成监测报告时应该包含哪些基本信息。
以上只是部分关键内容的概述,实际执行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达到最佳监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