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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在天津市范围内湖泊中进行鳙鱼增殖放流的技术要求,包括放流前的准备、苗种选择、运输、放流操作及后续监测等环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内湖泊鳙鱼的增殖放流活动及相关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ish Stock Enhancement and Release in Lakes - Part 2: Bighead Carp
中国标准分类号:B53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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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3138.2—2023《湖泊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第2部分:鳙》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鳙鱼增殖放流的技术规范。该标准从鳙鱼的亲本选择、苗种培育、放流规格与质量、放流操作以及效果评估等多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提高鳙鱼增殖放流的效果,促进湖泊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
在亲本选择方面,标准要求亲本应来源于健康的自然水域或经过长期人工选育的优良品种。亲本年龄通常为3-5龄,雌雄比例控制在1:1到2:1之间。亲本需具备良好的生长性能和繁殖能力,无明显的病害和畸形。
苗种培育阶段,标准强调了水质管理的重要性,要求水温保持在适宜范围内,溶解氧浓度不低于5mg/L,pH值维持在7.0-8.5之间。饲料投喂要遵循“四定”原则,即定时、定位、定量、定质,确保苗种营养均衡。同时,要注意定期消毒池塘,预防疾病发生。
关于放流规格与质量,标准指出放流鳙鱼规格应在10cm以上,个体健康无伤残,体表光滑无寄生虫附着,鳞片完整紧密贴附于皮肤。放流前需进行药物浴处理,以降低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应激反应和病原传播风险。
放流操作时,标准建议选择晴朗天气,在清晨或傍晚进行,避免高温时段。放流地点应远离工业污染源,水深适中且水流平缓。放流前需将鱼苗袋放置于目标水域中预适应一段时间,待袋内外温度接近后再缓慢释放鱼苗。
效果评估环节,标准要求通过标记与回收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标记方法可采用传统标志牌或现代电子标签等手段。回收率统计周期一般为一年,期间需要记录不同标记群体的数量变化情况,并结合野外观察资料综合分析增殖放流的实际成效。
总之,《湖泊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第2部分:鳙》为鳙鱼增殖放流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框架,有助于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