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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冬春荷兰豆生产的产地环境、品种选择与种子处理、播种育苗、定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及采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区域内冬春季节荷兰豆的生产。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Winter and Spring Dutch Pea Production in Sichu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B 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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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04T77-2023《冬春荷兰豆生产技术规程》是由四川省攀枝花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以下为该标准中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品种选择
标准规定应选用抗寒性强、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优良品种。例如推荐使用“台中1号”等耐寒品种,这些品种具有较强的低温适应能力,在冬季和春季种植时能有效抵抗低温影响。
二、播种育苗
要求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进行播种,采用营养钵或穴盘育苗方式。每钵或穴播2-3粒种子,覆土厚度约1.5厘米。保持土壤湿润,温度控制在15℃-20℃之间,有利于种子发芽出土。
三、田间管理
1. 定植:当幼苗长出3-4片真叶时即可定植,株行距控制在30×40厘米左右。
2. 水肥管理:定植后要浇透定根水,之后根据生长情况适时浇水追肥。开花结荚期需增加磷钾肥施用量,促进花芽分化和果实发育。
3. 温湿度调控:白天保持棚内温度18℃-25℃,夜间不低于8℃。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60%-70%。
四、病虫害防治
重点预防霜霉病、白粉病及蚜虫等常见病虫害。可采取农业措施如轮作倒茬、清洁田园等减少病源基数;化学防治时优先选用高效低毒农药,并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
五、采收
一般在开花后15天左右开始采摘嫩荚,每隔2-3天采摘一次。采收时注意不要损伤植株,保证产品质量。
以上是本标准中几个关键环节的具体操作要点,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可以提高荷兰豆产量和品质,同时降低生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