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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上海市范围内安全作业的技术要求,包括飞行前准备、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环境要求、操作人员资质及应急处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使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及其他相关农业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Title: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afe Operation of Unmanned Aerial Vehicles in Plant Prote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52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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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417-2023《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作业技术要求》是上海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植保无人机在农业领域的安全使用。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操作人员资质**:标准要求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这确保了操作者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操作设备,减少因误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2. **飞行前检查**:在每次飞行前,必须对无人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电池状态、螺旋桨完整性、传感器功能等。这一规定有助于提前发现潜在故障,保障飞行安全。
3. **气象条件限制**:明确规定了无人机作业时的气象条件限制,如风速不得超过8米/秒,能见度不低于1500米等。这些限制条件是为了避免恶劣天气对飞行造成不利影响,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性。
4. **作业区域选择**:要求作业区域应远离人群密集区、高压电线等危险设施,并且地面平坦无障碍物。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意外碰撞或坠落事件的发生。
5. **药液管理**:对于农药等化学品的装载与使用也有严格规定,比如不得超量装载,喷洒过程中要保持均匀分布,避免过量施用导致环境污染等问题。
6. **数据记录与保存**:强调了每次作业完成后需要详细记录相关数据(如飞行路线、时间、气象状况等),并妥善保存至少两年以上。这对于后续追溯责任来源以及优化作业方案非常重要。
7. **应急措施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急救物资、定期组织演练等活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以迅速响应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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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