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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运行机制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Three-level Grid-based Supervision System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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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01T 0081—2023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规范》是一项旨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地方标准。这项标准通过构建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了各级网格的职责与任务,为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质量可控提供了系统化的解决方案。
首先,该标准强调了网格划分的重要性。在一级网格中,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础设立总网格,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内所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二级网格则按照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设置,具体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监管指令,并收集反馈基层情况。三级网格定位在村屯或者社区层面,主要承担日常巡查、信息上报等基础性工作。这种自上而下的分级管理模式确保了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其次,在人员配备方面,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每个层级都需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持团队。其中,总网格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二级网格长须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从事过两年以上的农业管理工作;而三级网格员至少要完成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才能上岗。此外,还鼓励聘请退休专家作为顾问参与指导。
再者,关于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规定了一定数量和类型的必要装备。例如,各级网格办公室均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以及专用通讯工具如对讲机等便于联络沟通;实验室建设方面,则需要满足检测需求的基本仪器仪表,并定期校准维护以保证数据准确性。对于特殊用途场所如样品储存室等也给出了具体面积和环境条件的要求。
最后,标准特别注重信息化建设。建议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用于记录整个网格内的活动日志、检查报告、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同时开发移动应用程序方便工作人员随时随地录入更新资料。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从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DB2101T 0081—2023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规范》不仅确立了清晰合理的组织架构,而且从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到信息技术等多个维度给出了详细的指导方针,有助于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迈向更高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