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要求、使用流程、调度原则、维护保养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云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
Title:Administrative Affairs Management and Service - Part 3: Standards for the Management of Official Vehicles in Government Agenc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
封面预览
-
拓展解读
《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 第3部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DB5333T 31.3—2023)作为地方标准,对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提出了系统化的要求。以下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在“4.1 统一管理”中明确指出,“机关公务用车应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这意味着所有公务车辆都必须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调配和使用,而非分散管理。这一规定旨在通过集中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例如,对于同一时间段内多个部门需要用车的情况,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优先级合理分配车辆,确保公务活动顺利开展。
其次,在“4.3 车辆调度”部分强调了“先审批后派车”的原则。具体而言,任何公务用车需求都必须经过事先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这不仅有助于控制不必要的出行,还能有效防止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例如,当某单位需组织一次跨市调研时,必须提前提交详细的行程计划、参与人员名单以及预计费用等信息,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安排车辆。
再者,“5.1 定期维护保养”要求机关单位建立完善的车辆维护保养制度。标准提出,车辆应按照制造商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维修,并保留完整的维修记录。这样做可以保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并保障行车安全。比如,对于一辆长期使用的公务轿车,应当每行驶一定里程或达到一定时间间隔后进行全面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状况、刹车系统效能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此外,“6.2 驾驶员培训考核”明确了驾驶员需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培训内容涵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方法等内容,目的是提升驾驶技能的同时增强安全意识。如果驾驶员未能按时参加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则不允许继续驾驶公务车辆,以此来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最后,“7.1 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提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管理。建议采用GPS定位、油耗监控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公务车辆动态实时掌握,便于监督和优化资源配置。同时鼓励开发智能化管理系统,方便申请、审批、调度等环节的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
下载说明若下载中断、文件损坏或链接损坏,提交错误报告,客服会第一时间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