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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系统数据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数据架构、数据内容及要求、数据交换与共享、数据安全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和运维。
Title:Data Specification for Collaborative Law Enforcement Case Handling System of Market Supervision in Hubei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L75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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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系统数据规范(DB42/T 2089-2023)对推动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看5.1条关于数据分类的规定。该条款将数据分为基础信息、案件信息和辅助信息三大类。基础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等;案件信息涵盖立案、调查取证等环节数据;辅助信息则涉及人员、设备等支持性数据。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构建清晰的数据架构,为后续数据管理和应用奠定基础。
再来看6.2条对数据质量的要求。规定数据应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例如,案件基本信息必须与实际案情相符,不得有遗漏或错误录入。这确保了数据的可用性和可靠性,是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
7.3条明确了数据安全要求。强调要采取技术措施防止非法访问、篡改和泄露。具体包括设置访问权限、加密传输、定期备份等。这对于保护敏感信息、维护执法权威至关重要。
此外,附录A给出了数据元的具体定义。以\"案件编号\"为例,明确其格式为\"地区代码+年份+序列号\",长度固定为15位字符。这种标准化定义便于数据交换和共享。
总之,该标准通过系统化的数据分类、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安全保障,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规范化的数据处理指南,有助于提升执法效率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