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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双重预防机制”等级评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定内容、评定方法及评定结果的应用。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与评价。
Title:Safety Standardization and Dual Prevention Mechanism Rating for Industrial and Trade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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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31/T 045—202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等级评定》标准为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该标准规定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等级评定要求,包括基本条件、评定程序、评分方法等。其中基本条件是企业参与评定的前提,包括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
在评定程序方面,标准明确了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和公告四个主要步骤。企业需按照规定周期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后提交申请。评审机构依据标准对企业进行全面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评分方法采用千分制,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具体评分细则涵盖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多个维度。例如在安全风险管控部分,要求企业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制定分级管控措施,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此外,标准特别强调了持续改进的要求,企业应定期评估体系运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转。通过严格遵循这一标准,企业能够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