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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基本要求、规划原则、造林技术、抚育管理和检查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Public Welfare Fores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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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1364-2005《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是辽宁省地方标准,规定了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原则、树种选择、造林技术、抚育管理等内容。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一、建设原则
该标准强调生态公益林建设应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要求在建设过程中注重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稳定。
二、树种选择
标准指出树种选择要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土壤类型确定,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具体要求包括:1. 乡土树种适应性强,能有效抵御病虫害;2. 鼓励混交造林,提高森林稳定性;3. 对于水源涵养林,应选择根系发达、耐水湿的树种。
三、造林技术
关于造林技术,标准提出了以下要点:1. 造林密度应根据立地条件确定,一般为每公顷1600至2500株;2. 苗木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提倡使用容器苗;3. 造林后应及时进行抚育管理,包括除草、松土、施肥等措施。
四、抚育管理
抚育管理是保证生态公益林健康生长的重要环节。标准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监测林分生长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病虫害问题;2. 根据需要进行间伐,改善林内通风透光条件;3. 加强防火设施建设,制定应急预案。
这些条款反映了编制者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律的认识与实践经验总结,对于指导实际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