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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暴雨气象灾害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暴雨气象灾害的评估工作。
Title:Assessment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 Part 1: Heavy Rainfall
中国标准分类号:P46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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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1454.1-2006《气象灾害评估 第1部分:暴雨》是辽宁省地方标准,规定了暴雨灾害的评估方法。以下为重要条文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因暴雨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的评估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 暴雨:指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或超过50毫米的降水过程。
- 次生灾害:由暴雨直接引起的其他灾害,如洪水、泥石流等。
3. 评估原则:
- 客观性:评估应基于实际观测数据和科学分析。
- 综合性:综合考虑暴雨强度、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等因素。
- 动态性: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及时调整评估结论。
4. 评估内容:
- 灾害等级划分:按照暴雨强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
- 影响评价: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基础设施破坏等方面。
- 防灾减灾措施效果评估:对已采取的防灾措施进行有效性分析。
5. 数据收集与处理:
- 数据来源:主要包括气象观测站记录、水文监测资料及社会经济统计数据。
- 数据处理方法:采用统计分析法、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等手段。
6. 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 报告结构:通常包括概述、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建议等内容。
- 报告格式:文字描述应简洁明了,图表需清晰准确。
通过以上条文可以看出,该标准强调了科学严谨的态度,在实际应用中能够有效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暴雨灾害评估工作,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