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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路网监管应用数据要求、数据结构、数据交换与共享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进行路网监管的相关单位和系统开发。
Title:Specification for Data Application of BeiDou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in Road Network Supervis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72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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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行业应用数据规范 DB23/T 3547—2023》对路网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在第4.1条“数据采集”中规定:“路网监管数据应包括基础信息、动态监测信息和事件记录信息”。这一条明确了路网监管所需数据的三大类。基础信息包括道路属性、交通设施等静态资料;动态监测信息涵盖车流量、平均速度等实时变化的数据;事件记录则涉及交通事故、施工封闭等突发事件。这三类信息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路网运行状态描述。
第4.2条“数据格式”指出:“所有数据应采用统一的XML或JSON格式存储,时间戳精度不低于毫秒级”。此条规定确保了不同系统间数据交换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统一的数据格式消除了因格式差异导致的信息壁垒,而高精度的时间戳有助于精确追踪事件发生时刻,为后续分析提供可靠依据。
第5.1条“数据传输”强调:“数据传输应使用加密通信协议,并建立数据完整性校验机制”。在信息化时代,数据安全至关重要。通过加密传输可有效防止数据泄露,完整性校验则能及时发现数据传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错误或篡改行为,保障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6.1条“数据存储”要求:“原始数据至少保存五年,加工后的数据保存期限由具体应用场景决定”。较长的保存周期能够满足历史数据分析需求,为长期趋势研究提供支持。同时允许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整加工数据的保存时长,体现了规范的灵活性与实用性。
以上条文从数据采集、格式、传输到存储等多个环节对路网监管提出了全面的要求,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安全、可持续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行业应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