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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药品监管数据采集的总体要求、数据内容、采集流程、数据质量及安全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药品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药品监管数据的采集与管理。
Title:Hubei Pharmaceutical Supervision Data Collection Specification - Part 1: Pharmaceutic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2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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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2/T 2088.1-2023 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数据采集规范 第1部分:药品》是湖北省为规范药品监管数据采集工作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该标准明确了药品监管数据的范围,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数据。在数据采集方面,强调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要求采集的数据应能够反映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状况和风险水平。
标准规定了数据采集的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确保数据采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最小化原则,采集的数据量应尽可能少,但要满足监管需求;三是可追溯性原则,采集的数据应能追溯到具体的责任主体和时间。
对于数据采集的具体内容,标准提出了详细的分类和要求。例如,在药品生产环节,需要采集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许可证信息、生产过程记录、检验报告等;在药品经营环节,则需采集经营企业的资质信息、购销存记录、冷链运输温度记录等;在药品使用环节,重点采集医疗机构的采购验收记录、不良反应监测记录等。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数据采集的技术要求。要求采用统一的数据格式和编码规则,确保不同系统间的数据交换无障碍;鼓励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提升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要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核查和校验工作。
此外,标准还明确了监管部门在数据采集中的职责,包括制定数据采集计划、组织培训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等,并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促进跨部门的信息互通与协作。
这些条文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湖北省药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