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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武汉市学校行业取(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定额指标及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武汉市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院校等)的取(用)水管理和考核。
Title:Water Quota for Major Industries in Wuhan - Part 1: School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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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2/T 349.1-2023《武汉市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 第1部分:学校》规定了武汉市各类学校用水定额的指标值。以下为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取(用)水定额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的取(用)水管理,包括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校等。
普通高等学校取(用)水定额分为不同类型的学校,如综合大学、理工类院校、师范类院校等,其单位学生年取(用)水量分别为50立方米、60立方米和55立方米。这些数值是基于学校规模、专业设置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专业类别划分了不同的定额标准。例如,工科类专业的定额为45立方米/生·年,而文科类专业的定额为40立方米/生·年。这反映了不同专业在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等方面的用水差异。
普通中小学校的定额则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分别制定。小学阶段的定额为25立方米/生·年,初中阶段为30立方米/生·年,高中阶段为35立方米/生·年。这一设定考虑到了学生年龄增长带来的用水需求变化。
此外,该标准还提出了节水管理要求,鼓励学校采用节水型器具、加强用水计量和统计分析,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用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师生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总之,DB42/T 349.1-2023通过对不同类型学校用水特点的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了相应的取(用)水定额,为武汉市学校水资源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