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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居住绿地的设计原则、设计要求、植物配置、设施配套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区绿地设计。
Title:Design Standard for Residential Green Space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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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410—2023《黑龙江省居住绿地设计标准》是针对黑龙江省地域特点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技术规范。该标准从黑龙江省的气候、地理条件出发,对居住区绿地的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1. 绿地率要求
标准明确规定了不同居住用地类型的绿地率最低标准:新建住宅小区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5%,其中集中绿地面积应占总绿地面积的40%以上。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居民有足够的户外活动空间,同时满足生态功能需求。对于旧城区改造项目,绿地率要求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25%。
2. 树种选择与配置
考虑到黑龙江省冬季漫长寒冷的特点,标准特别强调树种的选择应以适应本地气候为主,优先选用耐寒性强、落叶早的乡土树种。同时提倡乔灌草相结合的多层次绿化模式,形成稳定的植物群落结构。例如,在小区入口处可种植高大的乔木作为标志性景观;而在建筑周边则宜布置低矮灌木及地被植物,既能美化环境又能减少热岛效应。
3. 水体设计
对于有条件设置水体的居住区,标准建议采用自然式驳岸形式,并注重水质保护措施。水体面积一般控制在居住区总面积的5%-10%之间为宜。此外,还鼓励利用雨水收集系统补充景观用水,既节约资源又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理念。
4. 健身休闲设施布局
为了满足居民日常健身锻炼的需求,标准提出应在集中绿地内合理规划健身步道、小型运动场地等设施。这些设施应当充分考虑无障碍设计原则,方便老年人和残障人士使用。同时,还应注意保持足够的私密性和安全性,避免干扰到其他居民休息。
5. 夜间照明设计
考虑到北方地区夜晚较长的情况,标准对居住绿地内的夜间照明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灯具安装位置既要保证行人安全又要尽量减少光污染,光源色温不宜过高以免影响生物节律。此外,还提倡采用节能型LED灯具,并结合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分时段调节亮度的功能。
以上就是DB23/T 3410—2023《黑龙江省居住绿地设计标准》中几个关键方面的解读。通过遵循这些指导原则,能够有效提高黑龙江省居住区绿地的质量水平,为居民营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