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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应急处置及检查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Title:Fire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ocial Units and Key Places - Part 2: Elderly Car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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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2103.2-2023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养老机构》是北京市针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首先,关于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规定。第5.1条明确指出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这意味着机构负责人需要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包括组织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制度、组织防火检查等。
其次,在消防设施维护方面,第5.4条规定养老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例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确保其正常运行。
再者,有关疏散通道管理的内容。第5.6条强调养老机构应当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等。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居住区,要设置明显标识指引逃生路线。
另外,针对电气安全管理,第5.8条要求养老机构对电气线路敷设、电器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严格管控。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定期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存在老化损坏等问题。
最后,在应急预案与演练方面,第5.10条规定养老机构应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通过实际操作让工作人员熟悉各自职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旨在帮助养老机构更好地理解和落实相关要求,保障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