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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零售药店在服务提供、药品管理、顾客服务、环境设施、人员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的服务规范和管理要求。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Retail Pharmac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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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713-2023零售药店服务规范》是上海市地方标准,旨在提升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人员要求
标准规定零售药店应配备足够的药学技术人员,且这些人员需持有合法的职业资格证书。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期间应佩戴工牌,明确显示其姓名、职务及执业资格信息。这有助于消费者确认工作人员的专业资质,增强信任感。
二、药品陈列与管理
药品应按照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的标识。对于需要特殊保存条件的药品如冷藏药品,应置于符合规定的冷藏设备中。此外,药店需建立完善的药品盘点制度,定期检查库存,确保账物相符。这样做可以避免过期或变质药品销售给顾客。
三、服务质量
药店应当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服务。当顾客购买处方药时,药师必须审核处方并询问患者病史,确保安全合理用药。非处方药销售也应给予适当建议,比如提醒注意事项或者推荐相关联产品。同时,还应该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顾客提出的问题和不满。
四、环境卫生
保持营业场所整洁干净至关重要。地面无积水杂物,空气流通良好,照明充足。卫生间等公共设施要经常清洁消毒。另外,在流感高发季节或其他传染病流行时期,可考虑增加空气净化装置以保障室内空气质量。
五、应急措施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例如火灾、地震等情况,药店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培训演练。配备必要的急救用品如创可贴、绷带等,并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保护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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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