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检查的技术要求、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检查和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Inspection of Rural Domestic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7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5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2/T 1228-2023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检查技术规范》是天津市发布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重要标准。该标准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以及安全运行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关键条文解读
1. 检查周期与内容
标准明确要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其中一级处理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二级及以上处理设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施主体结构完整性、管道通畅性、设备运行状态等。这一规定确保了不同复杂程度的处理设施都能得到适当的维护频率,避免因疏忽导致的问题累积。
2. 运行参数监控
对于设施内的关键运行参数如进水流量、出水水质指标(COD、BOD5、SS等)需实时监测并记录。标准指出,这些数据不仅用于评估处理效果,还应在出现异常时作为故障诊断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的参数监控机制,可以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防止小隐患演变成大事故。
3. 维护保养要求
针对设施中的机械部件、电气系统及生物处理单元等部分制定了详细的保养计划。例如,鼓风机需定期更换润滑油,曝气池内生物膜应适时更新以保持活性污泥法的有效性。此外,还特别强调了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确保电气安全。
4. 安全生产措施
在设施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特别是在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或易燃易爆环境作业时,需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标准还要求操作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后上岗,并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同时建立应急响应预案,以便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5. 记录与报告制度
所有检查、维护保养活动均需形成书面记录存档备查,且每半年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一次运行状况报告。这不仅有助于追溯历史问题,也为后续改进提供了宝贵的数据支持。
综上所述,《DB12/T 1228-2023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检查技术规范》从多个维度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指导原则和技术支撑。通过遵循此标准,可以有效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和服务质量,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