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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准则、纪律要求及职业操守。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队伍及相关人员。
Title:Behavior Norms for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Law Enforcement Teams in Sichu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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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18T 28-202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行为规范》是四川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五条 关于依法行政
本条规定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行使职权。这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执法人员都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开展工作,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内容。例如,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等程序。
第九条 关于文明执法
要求执法人员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尊严,使用文明语言,避免采取粗暴态度。这不仅体现了法治精神,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比如,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即使面对不配合的情况也应保持冷静,以理服人。
第十三条 关于廉洁自律
强调执法人员不得接受与执行公务有关联的宴请或者礼品馈赠,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这是维护执法公正性和公信力的基础。比如,在处理举报案件时,如果发现有利益相关方试图通过非正常渠道施加影响,则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妥善处置。
第十七条 关于教育培训
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活动,重点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分析。通过持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每位成员都能跟上时代步伐,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此外,还鼓励个人自学,定期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分享经验做法。
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该标准的核心框架,对于指导实际操作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广大市场监管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准则,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公平正义、公开透明,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