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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标准物质合规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价程序、技术要求及结果判定。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领域中标准物质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Compliance Evaluation of Reference Materials in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Test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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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4472-202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物质合规性评价规范》是一项专门用于指导和规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标准物质使用的省级地方标准。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标准物质的采购、验收、使用及管理全过程的合规性评价。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范围和适用对象,确保所有相关活动均在统一框架下进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准列出了多个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如GB/T 15091《实验室质量控制通则》等。这些引用文件为本标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保证了标准内容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术语和定义
标准给出了“标准物质”、“不确定度”等核心术语的具体含义。例如,“标准物质”被定义为具有一个或多个准确确定的特性值,用于校准测量仪器、评估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物质或材料。这一定义有助于统一行业内对于关键概念的理解。
合规性评价要求
1. 采购阶段:要求采购方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标准物质,并提供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所需标准物质的种类、数量以及预期用途。
2. 验收阶段:强调了验收过程的重要性,需检查标准物质的包装完整性、标签信息是否齐全,同时还需要验证其证书上的信息与实物一致。
3. 使用阶段:规定了标准物质使用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稀释比例、存储条件等,并要求定期对使用的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4. 管理阶段:提出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记录保存制度、人员培训机制等,确保整个生命周期内都能得到有效管控。
通过上述条文的解读可以看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物质合规性评价规范》旨在构建起一套完整的标准物质管理体系,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这对于提高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农产品质量检测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