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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供仲裁服务的规范和管理。
Title:Labor and Personnel Dispute Arbitr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C04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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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规范》(DB33/T 2578-2023)是浙江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流程和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服务活动。这意味着所有在浙江境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都应遵循此标准。
2. 术语和定义:标准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核心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劳动人事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报酬、福利等事项产生的争议。准确理解这些术语有助于各方正确应用标准。
3. 基本要求:仲裁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工作人员需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客观公正。此外,还规定了仲裁庭组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确保仲裁过程的专业性和合法性。
4. 立案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应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依据等内容。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若不予受理,则需说明理由。
5. 审理程序:开庭前,双方当事人有权利查阅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庭审过程中,仲裁员负责主持调解工作,促进双方达成协议。当无法调解成功时,将依法作出裁决。
6. 结案时限:一般情况下,从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如遇复杂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这保证了争议解决效率的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 档案管理:所有涉及案件的相关文件资料均需妥善保存至少十年以上。电子文档也需要定期备份以防丢失损坏。这对于后续可能发生的复查或复议提供了必要的依据支持。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规范》不仅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任义务,还细化了操作流程,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支撑。